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消費者享有商品到貨後7日鑑賞期之權益,商品到貨後隔日起為鑑賞期的第1天,至第7天止,為7日鑑賞期限。7日鑑賞期屬『考慮期』並非『試用期』,若商品如經拆封、使用、以致缺乏完整性即失去再販售價值時,恕無法退貨。


退換貨的商品必須為全新狀態且包裝完整商品,保持退貨商品、配件、吊牌、內外包裝、贈品等之完整性。若要退貨,請以原始包裝方式寄回,包含完整無損之外箱/外袋、商品、出貨單、贈品等,若原外箱已遺失,請另使用乾淨包裝袋或紙箱(或乾淨包材)內包覆於商品外,請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來做寄送,若原廠盒內所有物品有損壞或遺失,恕不接受退貨。
尺寸2cm誤差、螢幕色差、線頭外露等,在國際驗貨標準都是屬於可接受範圍,並不屬於瑕疵。
因電腦解析度及螢幕等問題會有色差差異,以收到的商品實品為準。

若有因活動而贈送折扣碼,會依照最後退貨金額標準而檢視是否可領取,若因退貨金額低於門檻折扣碼也將一併取消優惠,折扣碼優惠金額不再補回帳戶中。
若退貨多次會導致系統將會員帳號鎖定,您將無法再繼續使用網路商店的服務,建議您直接至實體店鋪選購。


當您向我們提出退貨申請後,我們會通知配合的貨運公司前去回收商品


【以下情況恕不接受申請】


超過7天鑑賞期。

商品配件不全或吊牌已剪。

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準用原則,安全帽內襯等商品,因基於個人衛生考量,拆封後恕不接受退貨。

已被穿過使用、清洗過、或因個人因素而造成汙損、異味的商品。

於Rilink網路商店購買的商品無法於實體店鋪辦理退換貨;在實體店鋪購買的商品亦不可在網路商店退換貨。

正價商品換貨以一次為限如遇商品缺貨或其他因素導致無法出貨的情況則退款處理。

特價商品恕不提供換貨服務,僅能申請退貨,並另行購買想換貨的商品。


[優惠套票退換貨處理辦法]


若因飯店未營業、房型不足、商店未營業、商品不足、機車不足等情況,或其他,如 : 風災地震等特殊狀況,使套票無法正常使用。

可連絡Rilink總公司 : [ 600嘉義市東區興業東路229號 05-2284523 ] 轉 [ 2樓企劃室 ],將由專人為您處裡。

顧客可選擇退貨或是換貨,Rilink將盡力為顧客處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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